2023 ESPEN Guideline - ICU臨床營養照護(中文) ESPEN practical and partially revised guideline: Clinical nutrition in the intensive care unit 【延伸閱讀】前版(2019)之中文翻譯請 點我 一般建議 1 於ICU超過48小時的重症患者應被視為具有營養不良之風險 2 對於所有ICU之患者應考慮進行醫學營養治療,特別是於ICU超過48小時的患者 3 對於有進食能力的重症患者,口服飲食應優於EN或PN 4 應於ICU中進行一般臨床評估,以評估營養不良,直到特定工具獲得驗證為止 ➡️註:一般臨床評估包括:病史、進ICU前的非自主體重體重流失或身體活動減少、身體檢查、身體組成之一般評估,以及肌肉量和力量(如果可能) 5 為了避免過度餵食,早期full EN及PN不應使用於重症患者,不過應於三至七天內開始給予 醫學營養治療——早期醫學營養(Early medical nutrition) 6 對於無法由口進食之重症成人應進行早期EN(48小時內),而不應延遲EN 7 對於無法由口進食之重症成人應進行早期EN(48小時內),而非早期PN 8 下列情況應給予早期EN (1) 接受ECMO的患者 (2) 創傷性腦損傷患者 (3) 中風(缺血性或出血性)患者 (4) 脊髓損傷患者 (5) 嚴重急性胰腺炎患者 (6) 胃腸手術後的患者 (7) 腹部動脈手術(abdominal aortic surgery)後的患者 (8) 已恢復腸胃道連續性的腹部外傷個案 (9) 使用神經肌肉鬆弛劑(neuromuscular blocking agents)的患者 (10) 患者處於俯臥位(prone position) (11) 腹部開放傷口的患者 (12) 無論有無出現腸音的腹瀉患者,除非懷疑有腸缺血或阻塞 (13) 腹瀉患者 ➡️2019 ESPEN Guideline - ICU臨床營養照護並未有此建議 9 如果嚴重營養不良患者合併有EN有禁忌症,可提供早期和漸進性PN,而非不給予營養 10 針對第一週內無法耐受全量EN(full dose EN)的ICU患者,應根據個案逐一衡量啟動PN的安全性和益處。 延遲營養支持 11 下列情況應延遲給予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