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懶人包】健康食品的亞急性毒性試驗(28天毒性試驗)

 健康食品的亞急性毒性試驗(28天毒性試驗)規定

1.       研究目的:測試長時間重複給予試驗動物欲測試之某物質,對其產生之毒性影響

2.       實驗為期28天(28天佔大鼠生命期4.1%,換算為人的生命期75歲連續暴露三年之久)

3.       最常使用的實驗動物為大鼠,一般每個劑量使用10~20隻雄性動物和10~20隻雌性動物,開始給予受試產品之動物週齡為5~6週為宜。

4.       餵食動物方式:

(1)    每天固定時間給予一般以胃管經口餵食的方式給予試驗物質,必要時可以混入飼料或飲水中(但劑量不得超過5%

(2)    若試驗物質體積過大,可以多次餵食方式給予,惟須在6小時內完成

5.       實驗劑量:介入組至少需要三組,另需要空白組,若試驗需要,可加入參考對照組。

(1)    高劑量:該劑量足以使試驗動物產生毒性症狀,但不至於死亡

(2)    中劑量:為足以引起最低毒性作用之劑量

(3)    低劑量:該劑量為不會引起毒性的劑量

6.       透過本實驗可以求得「無毒害作用劑量值(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 NOAEL)」:未觀察到不良反應之劑量,即為某種物質對於人體或動物無害的最高劑量。

 

【延伸閱讀】

撰文者

台灣營養師Vivian李芷薇

一心投入營養知識的傳播,用最簡單的語言與最清楚的圖解,讓學生族群、職場上班族到社區長者都能秒懂營養學。現職國立臺北大學營養師、臺北市信義區健康中心特約講師、企業健康講座合作講師;臺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碩士、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專業組 研究生。

工作接洽/企業講座/社區料理活動/校園營養課程/文章邀稿/活動策劃/食品法規諮詢
Email:cwleevivian@gmail.com 
Line@:@936atqln


IG秒懂營養學https://bit.ly/32gNvXM
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bit.ly/2HaaZXe
完整個人簡歷 https://bit.ly/3pzwimm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政策懶人包】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RIs)第八版與舊版之比較

  DRIs 第八版與舊版之比較

【法規懶人包】為什麼台灣速食店不送玩具?一起來了解台灣與南韓對兒童食品廣告的限制吧!

還記得Vivian營養師小時候最期待去速食店了,倒也不是喜歡兒童餐的食物,更多的是期待兒童餐所附贈的玩具,不論是漢堡神偷還是奶昔大哥的玩偶都是我珍藏的玩具寶貝,可是隨著長大,才發現速食業者再也沒有送玩具了。原來這一切與法規對兒童餐的限制有關係啊!